郝琳琳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英国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访问学者(2009年7月至2009年8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担任北京工商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二十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主要有:(1)论文成果: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20余篇被CSSCI检索收录。(2)著作和教材成果:主编《税收法律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已修订至第四版,其中第二版获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完成学术著作《信托所得课税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等5部。主编、参编其他各种教材7部,其中含1部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3)课题成果:主持、参与并完成的纵向课题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信托税收法律制度研究”(主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课题“破产税收政策问题研究”(主持);教育部课题“促进教育发展的税收制度研究”(主持);教育部课题“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参与);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参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北京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对策研究”(主持),北京市法学会重点项目“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主持);北京市教委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高等学校财税法教学的短板与改革”(主持);主持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信托所得课税问题研究”(主持)等等。
郝琳琳教授担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电子商务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科技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代表作:《信托所得课税法律问题研究》、《促进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制度研究》、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税收法律实务》、十一五规划教材《个人所得税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