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济学院关于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就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计划
招生类型 |
专业 |
推免拟招收计划 |
学术型硕士 |
区域经济学(工业经济系) |
1 |
区域经济学(农村发展系) |
2 |
区域经济学(城乡建设经济系) |
2 |
财政学 |
2 |
金融学(金融系) |
3 |
金融学(财经系) |
2 |
金融学(世界经济与政治系) |
1 |
产业经济学(工业经济系) |
3 |
产业经济学(财经系) |
2 |
国际贸易学 |
2 |
劳动经济学 |
2 |
数量经济学 |
3 |
城市经济学 |
2 |
气候变化经济学 |
2 |
可持续发展经济学 |
4 |
农业经济管理 |
3 |
专业型硕士 |
金融 |
27 |
税务 |
18 |
直博 |
区域经济学 |
1 |
产业经济学 |
2 |
城市经济学 |
2 |
可持续发展经济学 |
1 |
1.已参加学院今年推免生夏令营、预推免并成绩合格的申请者,将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免试录取。
2.学院2025年财政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财经系)等硕士项目专业将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安排将于9月30日起在应用经济学院官网陆续公布。
3.各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如夏令营、预推免接收名额未完成,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请关注学院官网。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推免硕士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所申请专业提出的相关学术要求。
(二)申请推免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博生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应达到如下条件:
1.申请者须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或年段前茅,一般应在前20%以内;
2.申请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三、已参加夏令营、预推免考生申请程序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9月28日起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已参加夏令营、预推免,成绩合格的申请者,须在9月29日16点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内完成确认接收手续。
四、财政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财经系)等硕士项目专业接收推免生申请程序
1.申请学院财政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财经系)等硕士项目专业的考生须在各专业公布的截止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完成填报手续。(特别提醒:各专业申请截止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请以所申请专业的要求为准)
2.学院对申请者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考生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3.被通知复试的申请者须在复试前向报考专业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原件留存备查;
(6)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
(7)申请直博生须提供两位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见附件2);
(8)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4.接收正式推免的硕士项目专业将分别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报考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在申请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5.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和时间
各专业复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和评分
复试对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复试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具体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总分150分,合格线9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等)总分150,合格线90分。各分项全部合格并且总分达到180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3)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s://fae.ucass.edu.cn/)
五、组织接收
1.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各专业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对外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招生系统。
3.关于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在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需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报推免生所在学校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附件3)。
(2)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将体检结果提交学院(相关材料及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通过邮件发布)。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未经学院复试的申请者、未经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新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
七、联系方式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
2.应用经济学院网址:https://fae.ucass.edu.cn/
3.应用经济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yyjjxy-zs@ucass.edu.cn
010-81360428(学术型硕士、直博)
010-81360421(金融专硕)
010-81360499(税务专硕)
4.各招生专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工作日咨询时间:9:00-11:30,14:00-16:30(节假日请邮件联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应用经济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