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5-05-15 点击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2025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选用国家统考试题,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进入学院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如下: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报考专业

外国语成绩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总分

备注

145962025008002

袁*

金融学

26

38

27

91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报考资格的条件,向学院邮箱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考生本人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2)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

(3)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3.两封专家推荐信(附件1)。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提供推荐意见,并手写签名,由所在单位盖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5.考生本人大学阶段的成绩单(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6.考生个人简历,及其他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求学安排、研究计划、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

7.考生本人手写签字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上述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于2025年5月18日17: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yyjjxy-zs@ucass.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考生编号+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下午14:00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面试(会议链接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查、专业学术水平考查。考查形式均为面试。

4.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总成绩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包括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3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

(3)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15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之和。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核的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录取通知书于2025年7月上旬由学校寄发考生本人。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在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申诉。

学院监督电话及考生接待电话:010-81360428。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010-81360224。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解释和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