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25-10-11 点击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6年招收攻读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拟招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00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50人。推免生如接收不到50人,剩余名额将自动转为统招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2026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6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各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部分专项计划或享受照顾政策的其他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按我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考生应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有关报名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变动会参照当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网报公告进行调整。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1016日至10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1010日至1013日),每日9:0022:00

2.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5.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在复试阶段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10.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或按“学信网”公布的权威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网上确认时间和具体要求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六、考试初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时间和考试时长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经济类综合能力。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编制。

《金融学综合》由我校金融硕士教育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依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大纲,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金融硕士教育中心网站(https://mf.ucass.edu.cn)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报考我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4.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和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七、复试

(一)复试

1.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金融专硕中心官网(https://mf.ucass.edu.cn)将公布金融专硕复试相关信息。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复试将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我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6.我校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金融硕士教育中心的调剂复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发布后在该中心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三)录取

我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我院将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八、学制与学费

我校金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制为2年。

我校录取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4.3/年)。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加强实践教育,本专业将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在第一学年的课程结束后选拔部分学生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实习等部分学段培养。

 

九、奖助政策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详情请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网站—学生工作—学生工作部—规章制度栏目查看。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十、毕业与学位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11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十二、信息发布等其他事宜

(一)信息发布网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学校招生网、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skdzs.ucass.edu.cn

应用经济学院官网:https://fae.ucass.edu.cn/

金融专硕教育中心官网:https://mf.ucass.edu.cn/

(二)其他事项

1.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制定。

3.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院相关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金融硕士(MF)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应用经济学院金融硕士教育中心

电  话:010-81360421

电子邮件:jinrongzs1@ucass.edu.cn

网  址:https://mf.ucass.edu.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应用经济学院金融硕士教育中心

                                                    二○二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