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5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要求及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将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中心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中心将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应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复试分数及名单
2025年我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计划为100人(包含14名推免考生)。根据国家政策及我校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我院金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355分(单科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A线40分,60分)。参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成绩要求。
初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但总分低于我院规定复试分数线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请根据个人意愿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金融硕士教育中心招生复试拟定于3月21日、22日两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进行,包括专业综合笔试(闭卷)(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200分)。复试总分为4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笔试科目为《金融学综合》,参考书目请关注中心网站考试大纲(网址:https://mf.ucass.edu.cn),主要考察考生对货币金融学、公司理财的掌握与运用。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金融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加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公司金融学 |
理查德·A.布雷利等:公司金融(第12版·基础篇),机械工业出版社 |
国际金融 |
陈雨露:国际金融(第7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五)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同等学力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依据初试、复试合格考生的标准分数,在该专项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几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顺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
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将体检结果提交报考学院,由学院送医务室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材料
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
四、录取信息公开公示
公布时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于中心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排名)、推荐待录取名单于中心复试结束后公布。
公布渠道:中心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官网:https://fae.ucass.edu.cn/index.htm”及“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官网:https://mf.ucass.edu.cn”进行公开或公示。
金融硕士教育中心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五、监督电话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金融硕士教育中心招生监督咨询电话:010-81360421。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金融硕士教育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