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时间:2025-09-17 点击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就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计划

招生类型

专业

推免拟招收计划

学术型硕士

区域经济学(工业经济系)

1

区域经济学(农村发展系)

2

区域经济学(城乡建设经济系)

2

财政学

2

金融学(金融系)

3

金融学(财经系)

2

金融学(本部)

1

产业经济学(工业经济系)

3

产业经济学(财经系)

2

国际贸易学

2

劳动经济学

2

数量经济学

3

城市经济学

2

气候变化经济学

2

低空经济学

2

可持续发展经济学

4

农业经济管理

3

专业型硕士

金融

50

税务

18

直博

区域经济学

1

产业经济学

1

金融学(本部)

1

城市经济学

2

低空经济学

2

可持续发展经济学

2

农业经济管理

1


1.已参加学院今年预推免成绩合格的申请者,将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免试录取。

预推免涉及专业:区域经济学(农村发展系)、金融学(本部)、劳动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气候变化经济学、低空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金融、税务。

2.学院2026年区域经济学(工业经济系、城乡建设经济系)、财政学、金融学(金融系、财经系)、产业经济学(工业经济系、财经系)、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专业均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安排将于9月22日起在应用经济学院官网陆续公布。

3.各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如未完成推免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可用于统考招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高校当年正式推免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博生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应达到如下条件:

1.申请者须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或年段前茅,一般应在前20%以内。

2.申请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


三、申请程序

(一)已参加预推免考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9月22日起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已参加预推免,成绩合格的申请者,须在要求时间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内完成确认接收手续。

(二)申请正式推免考生

1.申请学院区域经济学(工业经济系、城乡建设经济系)、财政学、金融学(金融系、财经系)、产业经济学(工业经济系、财经系)、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专业的考生须在各专业公布的截止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填报手续。

(特别提醒:各专业申请截止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请以所申请专业的要求为准)

2.学院对考生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申请本学院的考生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3.申请本学院的考生须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向报考专业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扫描件;

(6)个人简历;

(7)推免生所在学校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附件2);

(8)申请直博生须提供两位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见附件3);

(9)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请按顺序将如上材料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各类证件和证明文件须彩色扫描),材料命名方式“姓名+本科院校+申请类型+申请专业”,并发送至学院邮箱:yyjjxy-zs@ucass.edu.cn。


四、综合考核

1.接收正式推免的专业,将分别成立材料审查专家组,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差额组织综合考核,生源充足的可适当提高比例)。

2.复试形式与时间:根据学科专业,复试将采取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具体安排请以各专业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和评分:学院对进入复试的申请者,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复试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具体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总分150分,合格线9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等)总分150,合格线90分。

各分项全部合格并且总分达到180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4.复试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五、组织接收

1.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拟招生人数,择优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

2.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招生办公室统一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学校招生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4.体检在确定拟录取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学院(相关材料及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通过邮件发布)。


、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直博生录取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在培养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或本人提出放弃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可转为硕士培养,具体要求参见学校其他相关文件。

3.未经学院复试的申请者、未经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4.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新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5.考生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

6.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联系方式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

2.应用经济学院网址:https://fae.ucass.edu.cn/

3.应用经济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yyjjxy-zs@ucass.edu.cn

010-81360428(学术型硕士、直博)

010-81360247(金融专硕)

010-81360499(税务专硕)

4.各招生专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工作日咨询时间:9:00-11:30,14:00-16:30(节假日请邮件联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应用经济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