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济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2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就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1.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名额请见学校公布的2024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https://skdzs.ucass.edu.cn/info/1166/2319.htm)。

2.已参加学院今年推免生夏令营、预推免并成绩合格的申请者,将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免试录取。

3.学院2024年金融学专业还将增补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人;区域经济学专业增补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人。

4.各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如未完成推免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用于统考招生。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所申请专业提出的相关学术要求。


三、申请流程

1.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929日起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已参加夏令营、预推免,成绩合格的申请者,须在930日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内完成确认接收手续。

3.申请学院金融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增补接收推免生的考生须在106日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填报手续。

4.学院对金融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申请者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考生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5.被通知复试的申请者须在复试前向报考专业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原件留存备查;

6)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

7)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6.学院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确定其复试资格,组织复试。

7.政审由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完成。

8.体检应在学院确定拟录取之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将体检结果提交学院。

四、复试安排(金融学、区域经济学)

1.复试形式和时间

学院2024年推免招生复试工作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时间:20231010日,具体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和评分

复试对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复试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具体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总分150分,合格线9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等)总分150,合格线90分。

3.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s://fae.ucass.edu.cn/


五、组织接收

1.金融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将分别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报考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在申请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校下达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2.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各专业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对外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招生系统。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直博生录取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在培养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或本人提出放弃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可转为硕士培养,具体要求参见学校其他相关文件。

3.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新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


七、联系方式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

2.应用经济学院网址:https://fae.ucass.edu.cn/

3.通讯录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学术型硕士直博生 冯老师 010-81360428 fengzeng@ucass.edu.cn
金融专硕 张老师 010-81360421 jinrongzs1@ucass.edu.cn
税务专硕 孙老师 010-81360499 mtec@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应用经济学院

2023928



附件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2:报考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x